中止用水申辦

申請說明:
中止用水

承辦單位:
金門縣自來水廠服務櫃台,電話:082-327021

受理方式:
櫃檯直接受理、網路預約辦理(需補必備文件)

申請方式:
親自申辦、委託辦理

法規依據:
本廠營業章程第八條

必備證件:
1. 中止用水申請書。
2. 身份證。
3. 印章。
4. 委託書(委託辦理)。

注意事項:
1. 用戶不需用水時,得申辦中止用水,申請人請攜帶身分證、印章辦理外且需繳清拆表當期水費,本廠受理後派員拆表。申請人非實際用水人,致生糾紛時,本廠得取消中止用水之申請。
2. 本廠受理中止用水後如可歸責用戶原因(如水泥固封、埋沒、、、等),無法完成拆表時將由拆表單位通知用戶中止用水無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