恢復用水申辦

申請項目:
恢復用水

承辦單位:
金門縣自來水廠服務櫃台,電話:082-327021

受理方式:
櫃檯直接受理、網路預約辦理(需補備註文件)

申請方式:
親自申辦、委託辦理

法規依據:
本廠營業章程第八條

必備證件:
1. 復水申請書。
2. 委託書。

注意事項:
1. 逾2年之復水戶,依新設用戶方式備件辦理。
2. 其他(因個案備件,如復水申請人與原用戶非屬同一人,請備房屋相關證明文件、與原用戶關係證明……等)